《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1.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书,作者可自行另作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正文层次标题采用三级标题(引言不编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1)、(2)、(3)……
3.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以投稿时的合作作者署名顺序为准。审稿通过之后不得变更姓名、不得改动合作署名顺序。
4.将参考文献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参考文献数量为15-20个。
5.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6.提供4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包括:论文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得出的基本结论、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所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等。
7.文稿引文务须准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先后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外加方括号。
8.静态图:图或照片应另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图题和图说明应简洁明确,具有自明性。
9.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0.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后,请通过本刊稿件处理系统发回修改稿。超过编辑部规定时间未修回者按自动撤稿处理。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